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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12-13  来源:   作者:旬邑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旬邑县水利局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罗正宏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罗正宏在担任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违反廉洁纪律和要求,罗正宏在明知职田水利管理站没有车辆编制的情况下,组织召开职田水利管理站站务会商讨购买公车;二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要求,罗正宏安排职田水利管理站技术员秦波以增加管道长度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职田塬区供水高速路改线工程工程预算结余资金14.5万元,用于购买公务用车,且将购置时缴纳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及后续使用过程产生的费用,安排在职田水利管理站日常经费中报销。罗正宏身为中共党员,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纪法意识淡薄,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7月,罗正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旬邑县水利局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委员、副站长王天锋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王天锋在担任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委员、副站长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行为:一是违反廉洁纪律,在明知职田水利管理站没有车辆编制的情况下,在职田水利管理站站务会商讨中同意购买公车;二是违反工作纪律,在职田塬区供水高速路改线工程太村片区验收中工作不细致,出现付款工程量超过真实施工量40174.81元的情况。王天锋身为中共党员,职田水利管理站党支部委员、副站长,纪律意识淡薄,对此负有责任。2023年7月,王天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水利局职田水利管理站建设运行股股长秦波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秦波在职田水利管理站工作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违反廉洁纪律和要求,在职田水利管理站站长罗正宏安排下,在职田塬区高速路供水迁改工程中虚报工程量套取14.5万元工程款用于站上超编制购买业务用车,并与本站职工李喜群使用该笔资金购买车辆;二是违反工作纪律,秦波在罗正宏的安排下虚报5806.53元用于车辆购置时缴纳税费等相关费用,之后又虚报5800.45元用于购买该车2021年和2022年车辆保险费用。秦波身为中共党员,职田水利管理站建设运行股股长,纪法意识淡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7月,秦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4.旬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办公室主任杜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23年1月至7月,杜涛在负责管理单位公车加油卡及车辆加油工作期间,利用本人持有旬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公车加油卡(尾号为2422)的便利,使用该公务加油卡先后27次在加油站超市购买个人护理用品、包装饮料、糖果、香烟等非油商品,消费金额合计1412.9元。杜涛身为国家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要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7月,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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