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旬邑县太村镇文家村党支部副书记文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文某以个人名义上报文家村五组机动地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73亩,领取补贴4307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25年4月,文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马栏镇马栏村村委会计育员李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李某在负责高龄补贴工作中,因对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发放疏于管理、审核不严,造成部分村民死亡后多领补贴。2025年5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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