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旬邑县太村镇义井村村委会会计、养老保险协办员肖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3年至2024年,太村镇义井村村委会会计、养老保险协办员肖某未及时向镇养老办报送村民死亡信息表,工作不细不实,导致系统未及时核减人员,致其多领取养老待遇。2025年9月,肖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4年,张某违规将村集体机动地,村民确权土地,共计115.75亩纳入村民袁某名下,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村集体机动地40.14亩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取资金,作为村集体资金备用。2025年9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职田镇小峪子村村委会副主任董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至2020年,董某主管村高龄补贴工作,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死亡人员高龄补贴相关信息,致使4名死亡人员多领高龄补贴款,造成了国家高龄补贴资金流失。2025年10月,董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