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旬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 正文
旬邑县纪委第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人次
时间:2021-04-01  来源:   作者:秦兴隆 毛华敏   点击: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函询、批评教育,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3月份,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人,占比75.5%。

   掐住苗头早“谈心”。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精准治疗,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履职。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性质不严重、违纪情节轻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内容笼统不具体、不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做到“应谈则谈”、“应询尽询”不遗漏,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教育警醒下“真心”。严管就是厚爱,为切实增强谈话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旬邑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谈话前对反映问题或者线索进行认真研判,根据谈话对象不同的性格特征、思想状态和苗头性问题,制定对应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对症下药,确保谈到点上、击中要害。谈话中,谈话人直指问题所在,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不搞形式,让存在苗头性和微小违纪问题的同志幡然醒悟、及时刹车、当即纠正,防止以小变大,量变引起质变,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持续释放严管厚爱的强烈信号。

   防微杜渐常“记心”。为了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要求党员干部将年度是否违纪或谈话函询等情况列入其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予以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同时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对谈话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真正有效发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上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办原主任肖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篇:关于1起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共旬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旬邑县监察委员会
旬邑廉政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4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