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每一份纪律处分决定均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完成各项自查自纠工作任务,自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共130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其他115人,党纪处分83人,政务处分44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1人。
为开展好此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结合实际,明确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限、检查方法等,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监督谁负责”原则,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处分决定的送达和宣布情况、处分决定材料的归档情况、受处分人职务和级别调整情况、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情况等,对2020年度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自查自纠,做到不漏案件,不漏人。对存在的问题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改,并将汇总报表和情况报告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同时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成立了处分决定执行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查阅案件卷宗、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等方式,对10个镇办和县直各部门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重视不够、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不规范、受处分人员书面未报告执行情况、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调整有误等问题,检查组进行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把回访教育作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在检查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对3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谈话,通过家庭走访、个别谈心、电话回访等方式,在与本人谈话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的同时,了解处分执行情况,严防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持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通过此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同时也告诫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发挥执纪审查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盯紧纪律处分执行不放松,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提升全县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