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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旬邑县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06-04  来源:   作者:旬邑县纪委监委   点击:

各镇党委、纪委,城关街道、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各人民团体,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旬邑县底庙镇麻院村环卫公益岗原工作人员刘建刚违规领取公益岗位津贴问题。2020年6月,经刘建刚本人申请,村委会研究上报镇政府后,刘建刚被麻院村确定为环卫公益岗,从事环卫公益岗工作。2020年10月底,刘建刚在未告知村“两委”会干部的情况下外出务工,造成其担任的环卫公益岗在2020年11月至12月无人履职,该同志在未履职情况下领取了两个月环卫公益岗工资1200元,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2月,刘建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太村镇店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乔书贤挪用机动地补贴款问题。2018年,乔书贤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店头村享受机动地补贴面积266.52亩,机动地补贴款15724.68元,乔书贤未向镇财政所全额上缴机动地补贴款,实际上缴13000元,剩余2724.68元被乔书贤截用,私自用于村委会清理垃圾、电网维护等支出,其行为违反了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致使群众上访,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乔书贤同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乔书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张洪镇上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蒙永平工作失职问题。2021年1月,张洪镇上堡村召开村“三委”会,研究确定上堡村2020年-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对象为:李养民、蒙红卫、李爱军、蒙园园、刘引莲等44户181人,村上在召开会议评议时,未召集群众代表参加。蒙永平同志身为该村主要领导,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1年4月蒙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旬邑县马栏镇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会长董相军违反多项纪律问题。董相军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一是违反群众纪律。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董相军任南岭村党支部书记兼互助资金协会法人、会长期间,未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借款申请研究结果、还款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二是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董相军以董维军、董相怀、武玉林等8名村民身份信息向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提出借款申请,在未召开理事会研究的情况下,审批以他人名义借款;三是涉嫌挪用公款。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董相军利用担任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会长职务之便,伪造扶贫互助资金借款资料,以董维军、武玉林、马存战等8名村民身份证复印件、印章,违规向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37万元,个人领取后用于投资兴秦农业合作社(养殖肉驴)及中药材种植支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2021年4月董相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并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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