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旬邑县纪委监委对马栏镇南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原法人、理事长董相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相军丧失廉洁底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直接影响惠民惠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侵害群众的利益;特权思想严重,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互助资金协会法人、会长,无视协会《章程》规定,不召开理事会研究借款事宜,违规审批办理借款;利用担任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职务便利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用于个人投资。
董相军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旬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相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董相军,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旬邑县马栏镇南岭村人。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南岭村村委会主任;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马栏镇南岭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5月至今任马栏镇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