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旬邑县纪委监委对城关街道办下塬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互助资金协会原法人、理事长杜耀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耀民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害群众利益;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无视协会《章程》规定,互助资金协会日常运行财务资料、会计、监事会主任印章全由杜耀民一人管理,审批借款不召开理事会研究,杜耀民一人负责;利用担任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职务便利收取会员还款本金、占用费,用于个人偿还借款及日常支出;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用于个人投资。
杜耀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旬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耀民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杜耀民,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旬邑县城关街道办下塬子村三组人。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下塬子村村委会会计;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下塬子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5月至今任旬邑县城关街道办下塬子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