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21年10月19日起,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层粮站)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情况,检查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同时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和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等进行巡察监督。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基层粮站)单位门口、巡察组驻地(县委巡察办)和县体育场南边广场设置意见箱,张贴巡察二维码,方便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受理信访时间截至11月25日18:00。
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办公电话:18089187805(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邮政信箱:旬邑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收(保健路4号);
邮 编:711300;
电子邮箱:xyxxcz2021@163.com;
巡察组驻地:县委巡察办三楼(保健路4号县煤收处院内南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中共旬邑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代章)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