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十八届旬邑县委第七轮巡察全面完成进驻工作。
经县委批准,3个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围绕本轮巡察任务、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等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俊伟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指出,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共同承担巡察政治责任。各巡察组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化对新时代巡察工作规律性把握,切实肩负起政治巡察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四个聚焦”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及时纠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偏差,精准查找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巡察为契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系统整改、长效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深化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认真抓实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安排,本轮巡察进驻时间为两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值班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信访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