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马栏镇马栏村村委会副主任蒋某公款购物、报销个人话费等问题。经查,蒋某在担任马栏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存在以下违纪违规问题: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烟酒、饮料等支出4035元,用于招待、慰问;2017至2019年,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话费油料补贴,每年2400元,三年共计7200元;二是违反组织纪律。2017年8月,在出售村学校旧房屋时未召开相关会议,随意叫几名群众充当群众代表,伪造会议记录,决定出卖学校旧房屋。三是违反群众纪律。2015年至2021年3月,在出售学校旧房屋、村集体机动地发包、村集体收支状况等村务、财务对群众不公开不公示。四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5年4月,蒋某当选坪里村村委会副主任后,在领取镇政府工资的同时,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发放补贴。2021年5月,蒋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以上教训,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过硬措施,持续纠治“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奋力谱写旬邑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