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旬邑县湫坡头镇北崖头小学原校长赵某违纪问题。2016年10月,职田镇上墙村村民乔某到时任旬邑县湫坡头镇北崖头小学校长赵某家里,给赵某送了2万元人民币现金,让赵某帮助解决其妻子罗某的工作,过了将近一个月,赵某认为这件事不好办,就将这2万元人民币现金归还给了乔某,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赵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8月29日,赵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赵某违纪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我反省,做到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实抓好全县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