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驻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对所驻单位重大事项监督上,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
纪检监察组要求该单位在决策重大事项前,填写《事项报备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同时提交决策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监察组在接到报备后,按职责职能,安排人员及时参与跟进。报备事项实行“一事一表”“汇总管理”,形成监督记录档案,实现监督事项格式化、清单化、具体化。监察组参加或列席所驻单位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等方面实施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合理。将重大事项纳入所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定期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大事项事前和事中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