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委机关干部考勤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签到
(一)签到对象
委机关全体人员
(二)签到方式
实行指纹(刷脸)签到,签到地点设在办公室。
(三)签到办法
1.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下午2:30前。逾期签到为迟到,不签为旷工。
2.委机关签到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每周对机关干部签到情况进行统计,报送协助分管常委和分管副书记审阅后通报。
3.每周不按时签到或迟到两次,将在周一机关例会进行通报同时由本人作出情况说明;每周不按时签到或者迟到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扣发一天工资;每月不按时签到或者迟到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工资扣完为止。
二、考勤
(四)考勤采取日常考勤和临时考勤相结合的办法。除工作日上班签到外,办公室负责上班期间随时抽查各室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未经审批,擅离岗位的视为旷工。
(五)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机关主要负责人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请假或开会、出发、外出培训等因公外出,必须填写请假条或公务外出登记表,经领导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未向办公室及时报备或请假期满后无故不按时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七)请事假、病假1天以内,层报主管常委审批;2天以内,层报分管副书记审批;3天或3天以上15天以下层报副书记批准。各室(部)负责人请假1天或1天以上层报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批准后,书记审批。
(八)7天以上病、事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层报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办公室建立考勤档案,统一负责管理,每周汇总一次,视情况后报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定后在机关例会或机关微信群通报,经分管常委和分管副书记审阅后通报。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勤方面凡出现不在本规定之列的问题,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