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关于某干部廉洁情况的征求意见函后,随即启动廉政审查程序,并将该干部违反有关党纪纪律规定、受到党纪处分情况复函反馈组织部门。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具体工作。
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旬邑县纪委监委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提拔、推荐、争先评优等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监督作用,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组织部门择优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由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专职负责对拟提拔、选用干部廉洁情况征求意见来函进行统一接收、分类登记、集中管理、逐件回复。组织相关内设股室一一进行纪律审查,添注廉政意见,由干部监督室统一收集汇总,形成廉政意见回复组织部门。同时,为提高廉政意见回复的规范性和精准性,该县综合运用巡察、信访、审计等方面廉政信息,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建立廉政档案信息,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高质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借鉴。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兼顾压实责任和保密原则,对函件接收、审查把关、意见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和保密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认真审查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去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9次6590人,提出否定意见37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体检,通过严把干部政治关、纪律关、作风关、廉洁关,有效防止“问题干部”带病过关情况的发生,为组织部门提供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