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安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为进一步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工作要求,从上到下厘清“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责任,由内而外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意识,采用机动灵活的工作方式,严守安全防线。
绷紧安全责任“安全带”。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办案点“三必须”要求,不断提高谈话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到:做到谈话场所门口张贴本单位疫情扫码标识,所有进入谈话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认真填写《谈话场所疫情防控登记表》;谈话场所内准备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口罩、消杀器具,由谈话组工作人员提前一天消杀与谈话前1小时具体实施消毒工作,并在《谈话场所消毒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必须由谈话对象本人认真填写《进驻办案场所人员疫情防控保证书》,不断规范谈话场所使用程序,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效顺利开展。
插牢研判审批“安全扣”。坚持预防为先、全程管控,努力做到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谈话前,根据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制定详细的、针对性强的安全预案,做到“一事一预案、一人一预案、一人一审批”。同时,谈话前要求谈话人员和谈话对象必须保证14日内没有外出、没有到过疫区、没有接触过感染病毒的病人以及没有发热症状等情况。对于解除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谈话对象,旬邑县纪委监委要求必须出具相关解除证明,通过医护确认后,方可进入谈话室。并对进入谈话室的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要求做到三个“好”:做好登记,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固好交接回访“收紧器”。认真落实“谁送来谁接回”相关规定,坚持“两不许一报告”原则,谈话人员与陪送人员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填写好《陪送交接单》,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谈话对象安全顺利到达指定地点。同时,适时适度做好回访工作,在一周内有针对性地对谈话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心理疏导,结合谈话对象实际情况和谈话中的表现精准施策,视情况与被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及家属进行联系,告知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共同防范风险,做实做细思想工作,积极帮助谈话对象缓解压力,打消思想顾虑,尽快回归正常工作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