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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21-07-16  来源:   作者:唐锐 杨镜   点击: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性,切实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1-6月份,旬邑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3人次。

预防为先,用好一个“早”字。善于“小题大做”,敢于“抓早抓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灵活运用谈话、函询等措施,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巧戳“痛”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切实达到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出萌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第一种形态188人次,占总人次的80.69%。

救治结合,突出一个“暖”字。依照治病救人原则,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根据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综合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纠正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同时,坚持在“救”字上下功夫,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态度较好的,给足政策,努力在“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道路上设卡拦截,切实推动党员干部“迷途知返”。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第二种形态43人次,占18.45%,真正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关心爱护的目的。

重拳出击,坚持一个“严”字。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敢于动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果断和准确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果断惩处,做到有贪必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0.86%,不断向党员干部传递“严”管的决心和魄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细处、严到实处、贯通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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