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旬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 正文
中共旬邑县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06-25  来源:   作者:旬邑县纪委监委   点击:

各镇党委、纪委,城关街道、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各人民团体,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党员干部,现将近期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旬邑县湫坡头镇埝桥子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白玉印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9年4月,湫坡头镇埝桥子村在卫生厕所改造过程中,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白玉印同志分别收取白民权、何锁会两户群众卫生厕所改造材料费(三格化粪池650元、蹲便器35元)685元,合计1370元,至今未上解该笔款项。白玉印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在收取卫生厕所改造材料费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未上解该笔款项到村集体账户,违反了财经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白玉印同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经2021年3月16日湫坡头镇党委会研究,给予白玉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职田镇上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乔彦超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0年下半年,在为群众办理庄基确权等相关工作中,村干部口头商议在村民复印有关资料时,收取复印费,每张收取0.5元,共收取了群众120元左右,同时对收取的复印费未建立账本及时入账,且存在账务管理不规范,收支无记录,该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乔彦超同志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此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2021年3月19日职田镇党委会研究,给予白玉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郑家镇南掌村村委会副主任兼高家湾组组长苏富平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9年5月10日,经村民群众代表会议研究,郑家镇南掌村高家湾组决定更换磁卡式智能水表,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戴书田联系西安旺源博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安装水表,职田水管站向群众每方水收费3元。2019年9月10日,经南掌村两委会干部开会研究决定每方水价格为4元,以“水力损耗”名义每方水向群众多收1元。2020年5月20日,苏富平以高家湾村法定代表人名义与苏富平签订了自来水管护协议,从2019年5月至2021年2月,苏富平作为村委会副主任,在没有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情况下,负责管理高家湾组自来水管理工作期间,每方水多收1元水费,共计向群众乱收费7702元。苏富平同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经2021年4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苏富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旬邑县太村镇太村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凉坪组会计曹兴文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01年,县林业局在太村镇凉坪村作业设计58亩生态退耕护还林面积,其中村集体17.35亩,曹启文等20名村民名下40.65亩。为了便于管理,村上将58亩退耕还林登记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宏云名下,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将退耕还林补助款全部打进王宏云名下的粮食补贴存折中,由会计曹兴文根据实际群众退耕还林地亩数为退耕还林户发放补助款,集体名下17.35亩退耕还林补助款全部进村账。在给曹启文等20名群众发放了11轮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后,以村上经费紧张为由,曹兴文将20名村民名下后五轮退耕还林补助款18292.5元入村账,用于村上修路等其他支出。对此,曹兴文应负直接责任。经2021年4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曹兴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充分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旬邑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要聚焦保障民生福祉,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一篇:旬邑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下一篇: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中共旬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旬邑县监察委员会
旬邑廉政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24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