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8件,结案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免于政务警告1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
前置监督触角,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宣讲,学习文件精神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醒,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将第一种形态贯穿派驻、巡察等各项监督工作中,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筑牢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47人次,占比80%。
严明纪律规矩,用好“第二种形态”。灵活运用党纪政务处分和职务调整手段,维护纪法严肃性,持续强化纪法意识、安全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手软,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大安全监控,严格实行“六必知”“手递手”交接、“两不许一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谈话安全保障措施,对被审查人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和必要的心理疏导,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1-5月,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处理33人次,占比18%。
严肃执纪问责,用足“三四种形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在“严”字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果断和准确运用三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严厉惩治来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高压震慑“治重病”,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运用三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