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反腐压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现将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旬邑县土桥镇程王小学校长刘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在担任旬邑县土桥镇程王小学校长期间,将收取的教师伙食费挪用于学校办公用品等日常支出,学校账务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8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剖析根源,推动整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作风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监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