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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2-09-23  来源: 旬邑县纪委监委   作者:旬邑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旬邑县马栏镇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何玉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何玉成在担任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期间,协会法人、理事长董相军以该村董相怀、董维军等八名村民身份信息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用于个人投资养殖业和中药材种植,借款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私人印章由董相军提供给会计何玉成(由何玉成填写借款资料盖借款人印章、签名、理事长、监事长印章,所借款由会计何玉成在信用社取现后以转账、现金方式交给董相军使用。何玉成同志作为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违反《南岭村互助资金协会章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22年5月,何玉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旬邑县郑家镇李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李效民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问题。2020年6月至8月,李效民同志在担任李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家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李建民、李相民、李朋军3名村民名义向李家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9万元,领取后用于个人投资煤炭生意,借款逾期未归还(李朋军名下借款逾期9个月,李建民、李相民借款逾期11个月)。李效民身为中共党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家村互助资金协会法人、理事长期间,党纪国法意识淡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5月,李效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断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痛点、难点、堵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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