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医药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旬邑县张洪中心卫生院会计赵依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张洪中心卫生院存在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读卡器1800元、技术维护服务费2000元、培训费1500元、车辆购置税16353.98元、门诊票据费3000元,共计24653.98元。赵依龙同志身为张洪中心卫生院会计,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7月,赵依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底庙中心卫生院院长李金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丈八寺卫生院账务中大额现金支出7笔费用,共计17078.93元。李金龙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在任丈八寺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大额支付现金7笔,违反工作纪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7月,李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赤道卫生院公卫专干张相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马栏镇后掌卫生院存在利用大额现金支付15笔,共计46142.74元。张相军同志身为马栏镇后掌卫生院原会计,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0月,张相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旬邑县湫坡头镇卫生院院长燕西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郑家镇卫生院账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4笔支出共计11191元存在大额现金支出行为;二是3笔共11050元接待费无公务接待函,无接待清单、无公务接待审批单,违规使用地方税务定额发票;三是5笔共计445元出差开会差旅报销单未附相应文件。燕西峰同志身为郑家镇卫生院原院长,纪法意识淡漠,财物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0月,燕西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松散、制度执行不力,日常监管缺失;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检身正己,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主动深入查摆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和影响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着力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细、工作落地。要进一步加大医药领域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服务群众。